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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答复
  • 索  引  号 :00A01-00000-2017-00046
  • 发布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名        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51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新出建议〔2016〕 57 号
  • 主题分类 :建议答复
  • 发布日期 :2017-01-11
  • 主  题  词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51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01月11日[ ]

  新出建议〔2016〕 57 号

  

马瑞燕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家书屋”综合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家书屋工程于2005年开始试点,2007年全面推开,2012年提前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每个农家书屋配备不少于1200种、1500册图书,20种报刊,10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建设标准,共建成农家书屋600,449家,覆盖了全国有基本条件的行政村。2013年起,农家书屋进入补充更新阶段,每个农家书屋每年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农家书屋工程实施以来,共向农村配送图书10亿多册,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没有书、农民读书难的问题。

  在经费方面,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将农家书屋等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各地资金使用方式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确定。从各地实际来看,农家书屋补充资金基本能得到保障,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资金保障较好,在2000元基础上还能增加投入。个别地区,市县财政比较薄弱,省级财政也在加大配套力度,减小基层压力。

  在管理员方面,当前农家书屋管理员基本没有补贴,主要是村干部兼职,但是各地探索了“学生管书”、“五老管书”、“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模式加强书屋管理。近年来,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逐渐加大财政投入来解决管理员的补贴问题,我局也在积极推广这些经验做法。

  您们通过农家书屋调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很有针对性,这些既有全国共性的问题,也有地方个性的问题,也是我局当前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对于晋中地区农家书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我局已将相关情况转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成他们认真研究解决,我局也将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并适时向您们反馈。

  为进一步做好农家书屋管理使用工作,更好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结合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将研究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我局已印发《关于用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农家书屋补充资金,确保每个农家书屋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出版单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服务书屋的引导机制,为农民多出好书,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农家书屋配书质量。

  二是着力培育农民群众阅读习惯,依托农家书屋开展读书活动,更好发挥农家书屋作用。在“4·23”读书日、“六一”儿童节、国庆节、寒暑假等重要节假日,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形式丰富、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推动农村全民阅读,发挥农家书屋作用。自2014年以来,我局已联合教育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努力将农家书屋打造成农村青少年的第二课堂。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农家书屋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现代化的一卡通服务网络,将农家书屋与基层图书馆服务体系相结合,利用县级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及流动图书车等,实现农家书屋出版物定期流转更新。同时,因地制宜推动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指导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卫星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发挥其更新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缓解信息获取难、报刊投递难等问题。

  四是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明确提出要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农家书屋管理也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职责。我局将积极推动解决管理员待遇问题,指导各地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提高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技能和水平。同时,继续宣传各地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代表,激励更多人投入农村文化建设。

  感谢您们对新闻出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313852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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