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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建议答复
建议答复
  • 索  引  号 :00A01-09830-2017-00092
  • 发布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名        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30号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新广建议〔2017〕131号
  • 主题分类 :建议答复
  • 发布日期 :2017-10-30
  • 主  题  词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30号建议的答复

2017年10月30日[ ]

冷继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引领作用,自2014年起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进行扶持,扶持资金从2014年开始的1000万元,增加到2016年开始的1500万元,截至目前共扶持了325个作品和145家机构。2016年全国共制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超过15万条,播出总时长高达3000万分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同时,我局积极鼓励包括河北在内的各地方设立本地公益广告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分别设立总额近2000万元的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为促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2015年起,我局主动与禁毒、防艾、税务、老龄、环保、安监、知识产权、发改委等八部委合作,联合开展相关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我局已建议工商总局牵头,会同财政、税务、扶贫、农业等部门共同研究,积极争取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共同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广告发展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特别加大对精准扶贫、服务“三农”、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主题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010—8609854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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