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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7-21   来源:      [ ]
  7月15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国内相关大学、研究机构发出《关于201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贯彻中央部署,切实加强广播影视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总局决定实施2011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切实增强研究的对策性、实用性,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
  二、申报选题,可参照《2011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也可自行设计与广播影视相关课题申报。
  三、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广电系统、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以上管理职务。不具备以上资格者申报,须由两名以上具备申报资格人员推荐。
  四、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为报告、论文、专着等,所有项目实施时限一般均为一年。本年度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拟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5万、10万、8万。
  五、一位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在研的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凡申报本年度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六、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于2011年9月15日前(以中国邮政邮戳为准)将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至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通过中国邮政服务邮寄至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gdzjggb@chinasarft.gov.cn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杜永明 王慧
  电话:010-86093716 86093033

  附件:1、2011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2、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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