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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行政处罚百度快播两公司
2013-12-31   来源:      [ ]

12月30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版权局于12月27日分别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下半年,国家版权局陆续接到优酷、腾讯、乐视、搜狐公司等权利人对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的投诉。11月19日,国家版权局就此正式立案。在调查取证中,对百度影音、快播两款播放器的核心技术、运营模式、产业链条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定位分析。

调查表明,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播放器软件,向公众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链接服务,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具有一定主观过错,已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同时损害公共利益。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向两家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两家公司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必须尊重版权行业管理秩序,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国家版权局将根据整改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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