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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 索  引  号 :00A17-00000-2011-00014
  • 发布机关 :信息中心
  • 名        称 :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职称评审
  • 发布日期 :2016-03-29
  • 主  题  词 :

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9日[ ]

  7月12日,广电总局人事司向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局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要求,现将开展总局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在总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内,一般实行评聘合一的管理办法,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企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选择评聘合一或评聘分开的管理办法。
  二、专业工龄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可计入201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空额统一使用。
  三、各事业单位应当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划报告及相关报表(详见附件1、2、3)报人事司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报送的材料包括:(一)各专业系列至今年年底的空额数和计划使用数;(二)委托评审计划:委托评审的专业门类、级别、评定名额及委托评审人员资格审核表。
  各企业单位报送委托评审计划报告及相关报表(详见附件2、3),经人事司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其中,委托代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由人事司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4)。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附件5)1份。其中《业务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主要介绍本人任现职以来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成果,从事业务工作的情况,以及取得的专业成就和作出的主要贡献。《业务工作报告》须由所在单位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附件6)一式30份(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
  (三)最高学历证书(国民教育系列)、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符合《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职称外语情况说明》(附件7)。
  (五)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专业着作1部,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3-5篇(一般每篇不少于4000字);其中,申报正高职称的需提交5篇专业论文。
  1、着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复印件1份;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1份。
  2、以笔名发表的着作、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
  3、凡与他人合着的着作、论文,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4、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就其理论水平、学术价值、指导意义等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填写统一格式的《职称论文、着作鉴定表》(附件8)。其中,为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论文、着作进行鉴定的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六)任现职以来省部级三等以上专业获奖证书的复印件3-5件。
  (七)申报广播电视新闻、播音系列职称的需分别提交《新闻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第2、3、4页复印件1份。申报播音系列职称的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总计时间为10-15分钟的节目带(普通盒式录音带或光盘)1盒。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不少于节目时间的十分之四。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向相关评委会送交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及《201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9)1份。
  五、各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委会一般只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工作。未经人事司委托,不得为其他单位人员代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具有一次专业技术职称参评资格。
  七、所有高级职称的评审结果,均由人事司统一确认。
  八、评审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项目

责任单位

1

7月初

布置工作

人事司

2

8月15日前

向人事司报批评委会组成人选

各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

3

8月31日前

1、各事业单位报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划报告:包括空额使用计划、委托评审计划(专业、级别、名额和申报人员名单)

2、各企业单位报送委托评审计划报告(专业、级别、名额和申报人员名单)

直属各单位

4

9月15日前

向各相关评委会送交评审材料

直属各单位

5

11月15日前

组织职称评审

各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

6

11月30日前

报送评审结果

各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

7

12月20日前

接到人事司的公示通知,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将公示结果报人事司

直属各单位

8

12月31日前

完成审核并印发评审结果确认通知,制作发放职称证书

人事司


  九、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本通知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表格均可从总局政府网站“广电职业”栏目的“最新消息”中下载,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
       附件1:2011年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划表.doc         附件2:201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计划表.doc         附件3:2011年委托评审高级职称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5:职称申报表.xls         附件6:情况简表.xls         附件7:职称外语情况说明.xls         附件8:论文鉴定表.xls         附件9:申报职称人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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