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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23   来源: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总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根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结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行联动机制,在一个领导小组下,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形成由总局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厅组织协调、机关各司局配合的工作机制,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印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方案》,对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推进工作有计划开展。制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对落实《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上述文件已在总局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总局网站)公开。

印发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机制,制订了办理工作流程,统一了办理表单,规范了答复告知书格式,在答复告知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印发开展总局网站咨询留言在线办理答复工作通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答复责任,及时办理答复,回应公众关切,有效提高了留言答复的质量及效率。

(三)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将推进“五公开”落实到工作中,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实效。一是加强行业规划、有关政策规章的公开。及时公开新制修订的法规规章文本,公开有关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二是加强行业统计数据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展示行业发展情况。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完善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定期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四是依托总局网站,在“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执法结果;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文件专栏,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及总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四)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总局有关领导、新闻发言人和司局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出席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答记者问等形式解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政策;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发布、解读重要政策信息。例如,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了促进电视剧繁荣发展的十四条指导意见。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发布,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专题节目进行全面解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出台后,总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和行业媒体及时公开,深入解读,释放政策信号,引导行业发展。

(五)多种方式回应公众关切。一是通过总局网站及时回应。认真办理网站公众留言,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解疑释惑;在立法意见征集专栏公开有关规章、政策意见征集及反馈情况;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理及时公示;曝光网络直播重点违规网站的查处情况。二是通过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回应。通过“扫黄打非”微博、微信,“国家版权”微博、微信及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热点事件的查办处置情况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国家版权”微博微信、邮箱等平台,对版权工作进行政策阐释,全年回复公众问答万余次。三是在中国扫黄打非网、“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上开通举报受理功能,并适时向举报人反馈受理举报的查办情况。

(六)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完成总局网站整合优化。整合原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门户网站和原新闻出版总署门户网站,加强网站与新媒体之间的跨屏云适配和协同管理,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二是提升总局网站服务大局、服务重点工作功能。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作多个专题,及时链接、充分转载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三是加强总局网站栏目建设。优化细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增加分类设置。加强咨询留言栏目建设,提升互动交流功能及答复时效;开设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增强决策透明度;开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四是加快总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梳理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政务服务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不断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和政务服务能力。

(七)扩大公众参与。围绕总局工作,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一是通过总局网站公开有关行政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让公众参与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二是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搭建公众参与的新平台。“国家版权”微博创建的“剑网2017”的话题阅读量突破2000万。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实现了网络直播,直播总在线人数达137万人次。通过网络直播绿色印刷推进会、农家书屋全面建设十周年经验交流会、2017年全国发行工作座谈会等,扩大信息传播和受众范围;通过新媒体微访谈和网络直播等形式普及“扫黄打非”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网民达400多万人次;“头条号”关注人数突破8.2万,累计阅读量89万次;创建国家版权局“百度百家”号,开辟信息传播、公众参与的新渠道。

(八)加强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总局机关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业务研讨学习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国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有关部委的同志与总局各司局相关人员一起座谈讨论,交流经验,近50人参加了研讨会。举办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授课,通过授课和问答互动,加深了对制度、政策的理解,强化了规范公开的理念,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机关各司局及信息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举办总局网站咨询留言在线办理答复培训班,为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各司局及信息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总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及时发布重大项目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的有关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总局网站新闻资讯中的“专题专栏”,公开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有关信息。及时发布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有关信息,有关重大项目申报、推荐、征集、扶持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帮助市场主体用足用好政策。

2.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17年,总局共收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338件(建议173件,提案165件),其中主办、独办、分办118件,协办、会办220件。反映的问题及建议主要集中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在办理工作中,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开展跟踪督办,加强沟通联系,顺利完成各项办理工作。2017年10月,在总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复文54件,其中,建议办理复文27件,提案办理复文27件。

3.加强公开行业管理信息。及时公开对全国电影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展信息、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理信息、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物查处结果以及对违反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规定违规网站的处罚信息,规范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中国记者网公开违纪违规报刊单位名单、记者证注销公告;发布“2016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公布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查办的重点案件,以及“护苗2017”“剑网2017”“秋风2017”等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印发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对全国版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及时公开有关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清查、专题整治和3·15质检工作,以及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等信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4.定期公开更新行业和公众关注的信息。在总局网站定期公布优秀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和年度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双百计划”项目评审结果,优秀动画片季度推优和年度评优结果定期公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情况每月公示三次,《电影公映许可证》核发情况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每月申报制作电视剧的备案信息和每季度的完成片发行许可信息;定期更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设置,以及《付费频道名录》和《移动数字电视频道名录》等信息;公开总局机关有关拟录用公务员信息;发布“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开展重点作品版权预警保护,公布十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5.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工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并公开。认真做好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出版和生产印制发行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

(二)公开的方式。

1.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公开。2017年,总局参加和举办新闻发布会7次,分别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影视作品合作、版权发展状况、“剑网2017”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十八大以来开展“扫黄打非”取得的成效等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和答记者问。 

2.通过网站公开。2017年,总局网站(包括扫黄打非网、国家版权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2870条。其中,发布政府信息4612条,发布行政审批结果11608条。

3.通过新媒体公开。“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政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170篇,关注人数20856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540篇,关注人数31592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移动终端APP共发布信息12000条。“扫黄打非”微博发布信息198条,“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篇;“国家版权”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关注人数115万人,“国家版权”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关注人数突破20000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办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格办理时限,规范答复格式,提高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切实保障公众对总局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一)受理情况。2017年,共受理申请451件,全部办结。其中,按时办结439件,延期办结12件。受理的申请中,通过网络提交申请302件;信函提交申请141件;当面提交申请5件;传真提交申请3件。申请的信息主要有:总局出台的有关文件政策信息、行政审批信息、有关统计数据及行业管理信息等。

(二)答复情况。答复申请44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30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0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23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3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9件,涉及商业秘密的1件,涉及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5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的5件(其中3件因申请人未补正材料,自动放弃);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8件,均已办结,维持原行政行为8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与公众需求还有距离。2018年,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依据《条例》,进一步推动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保持动态更新,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加强对受理申请的分析与研判,加强与办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规范办理、妥善答复,不断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一步优化、完善总局网站各栏目设置,优化布局,突出政府网站功能;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发布审核,更加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细化服务,为公众办事提供更有效、便利的服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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