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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方面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31   来源: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总局新闻出版方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新闻出版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推进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贯彻落实国办有关工作要求作出指示。机关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办公厅积极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开展年度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回复的时效性和质量。信息中心加强总局新闻出版政务信息网站(以下简称总局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2015年初,出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和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环节和工作程序。根据《条例》规定,更新公开指南,在总局网站公开修订后的《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提出申请提供帮助。  

  (二)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办有关工作要求,围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重点工作信息的发布和重要政策的解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建议提案答复”公开。2015年,总局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9877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243条,政策解读6条,建议提案答复60条,发布行政审批结果1636条,游戏审批结果730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回复质量和时效。完善工作流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环节工作,确保程序合法、规范。加强机关各部门联动,妥善办理复杂申请的回复;完善申请的分转和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指向;加快办理申请人急需的信息,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申请人表示满意和认可。2015年,共接收申请131件。其中,当面提交4件;传真提交1件;网络提交70件;信函提交64件。其中,1件申请在通过传真提交的同时,也通过邮箱提交;7件申请在通过邮箱提交的同时也通过在线接收平台的方式提交。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新闻出版政策规章、审批信息、管理信息等。申请办理情况为:除1件申请因申请人未提交补正材料而自动放弃、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3件申请延期回复、11件申请转有关部门办理外,其余114件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答复的情况为:属于已主动公开的7件,同意公开的4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不同意公开的53件(其中44件是22人就两个问题分别提出的同样的申请),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件,信息不存在的8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的情况。

  (四)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强总局网站内容建设,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首发平台的作用,围绕总局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制作专题,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新媒体的开发和应用,发挥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政策阐释、便民查询和举报投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微博,邀请总局领导和司局领导开展在线访谈4次,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公众提问踊跃,互动效果显着。“国家中长期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管理系统”、“侵权盗版举报系统”、“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举报系统”等的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5年,根据国办有关工作要求,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梳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审批办理的全流程,申请人可实时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条件,公开承担的审批事项及法律依据、申请材料、条件要求等。公开审批结果,对不予批准的事项,在批文中讲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在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公告、合同公示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3.重点项目工程信息公开情况。将2015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申报通知、评审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在新闻出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工作方案和2015年丝路书香工程申报过程中,四次征求全行业意见,充分反映行业实际和诉求,保证了方案和工程申报的质量和信誉。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全民阅读、民文出版工作和农家书屋工程等有关信息。“中国全民阅读网”成功上线,成为总局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平台,为展示各地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分享交流经验等提供了重要的窗口。

  (二)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

  1.加强规章修订过程意见征集。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在原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并通过总局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加强解读。细化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在公开目录中专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新修订和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做好解读。2015年,就《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等办法、意见的出台,有关部门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了全面解读。

  3.推进新闻出版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2014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出版物发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4年)》及产业相关数据,公开出版发行《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等统计资料。                          

  4.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社交媒体,如中国扫黄打非网、“扫黄打非”微博、微信,“国家版权”微博、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公开案件查办和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反馈群众举报结果。“国家版权”微博,“悦读中国”微博,“扫黄打非护苗2015”微博,分别邀请2位总局领导和2位司局领导就“十年‘剑网行动’,连创佳绩;网络版权执法,再谱新篇——‘剑网2015’专项行动”“融合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版权 尊重创作 因乐而动 为乐维权”“扫黄打非护幼苗,晴朗空间助成长”等为题开展在线访谈4次,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访谈阅读量最高达到2810万人次,讨论量8080条,互动效果显着。目前,通过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及网上访谈等形式,已经7批次向社会公布了46起“扫黄打非”案件。加强行政处罚事项的信息公开。对北京、河北、天津、浙江等4个省市的62家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出版物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地方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对21家违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认真办理网民在中国政府网就新闻出版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留言,答复内容得到网民的满意和理解。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总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2015年初,以《条例》为准绳,修订印发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在总局网站公开发布。该办法对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公开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对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强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源头公开机制,对实际工作发挥了指导和支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更新《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提供帮助和指导。制定中国扫黄打非网、“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扫黄打非”微博等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在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办公厅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机制,协调会同各业务司局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制,认真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答复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国办有关工作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制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办理程序、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和总结、采纳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办理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规程》要求承办部门在起草复文时,就是否同意公开进行标注。除确定有涉密内容不能公开外,一律标注可以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题分类栏目增设“建议提案答复”项,于2015年10月份,公开了总局新闻出版方面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共60件。其中,建议办理复文25件,提案办理复文3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总局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一起原告撤销起诉,一起等待法院判决。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监督意识日益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尚不能充分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的时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总局新闻出版方面将继续深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发布和重要政策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对工作的覆盖面,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完善研判、会商机制,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回复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充分开发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互动传播功能,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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