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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3-03-29   来源: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3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咨询电话:010-86091749;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一、概述
  2012年,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着力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运行程序化为重点,先后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党组的部署,总局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掌握具体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2. 组织开展学习,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总局党组先后组织安排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党的十八大精神等多次集体学习,要求各司局、各部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也切实加强了学习。总局办公厅还于2012年4月份举办了广播影视系统信息员培训班,要求全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3. 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总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信息发布机制进行梳理和规范。二是在起草《电视剧备案公示管理办法》和草拟“电视剧原创剧本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时,向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上传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提供免费下载服务。四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对《电影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提出修改意见,明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许可、无线广播电视设施迁建许可等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能。五是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切实增强总局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4. 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一是按照中宣部统一部署,做好文化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工作。二是为迎接十八大,协助中宣部完成《文化改革发展电视专题片》摄制、素材搜集工作,总局三位负责同志先后接受采访。三是召开十八大期间新闻记者招待会,就相关热点对公众进行答复。四是就“十二五”开局之年新举措新进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总局迎接十八大有关措施、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等重点工作为中宣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提供新闻稿件,对外发布CCBN、广博会情况。五是在首届中非媒体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全面报道活动情况,展示新时期广播影视战线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
  5. 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要求切实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用好电子政务平台。创新载体、完善制度,深化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程序,随时更新信息内容,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一是通过“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受理申请剧本(梗概)备案、立项的影片2400余部,同意备案1615部,明确不同意拍摄的12部。其中同意备案、立项的影片,按照每月两次的频率,全部及时在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进一步健全电视剧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了电视剧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办理和管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还开设了“公示与通告”、“优秀剧目推荐”、“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快速查询”、“政策法规”、“问题解答”等一系列专题栏目,为制作机构和公众提供相关电视剧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总局办公厅牵头协调,各司局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就广播影视系统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重大决策推进情况和公众关心的问题,通过网站形式主动对外公布,全年总局网站共发布5000余条信息。
  一是及时通过总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一年来先后发布新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影视剧和纪录片备案公示、媒体管理规定、播出机构数据、“三公经费”情况、引进境外影视剧情况等。同时,认真落实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督办事项,监督指导各事业单位在总局政府网站等窗口公开招聘岗位、招聘程序、招聘结果等信息。二是每个季度通过人民日报、电影频道等媒体公布全国城市电影票房数据,每月向社会公布电视剧的备案公示数据、剧目制作单位、剧目内容简介等信息,每季度向全社会通告全国电视剧产量和题材统计分析数据。三是及时在总局网站公布重点惠民工程建设进展和经验等信息。四是开办了《总局机关干部到基层调研蹲点活动》、《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喜迎十八大专题》、《2012年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党的十八大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12)》6个专题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有线电视数字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治理、境内外影视拍摄许可、新媒体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影视政策法规、学术研究、法律诉讼等方面。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自取等方式及时作出答复。其中,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关行政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业务司局深入开展工作,将申请内容主动公布到总局网站,变依申请公开为主动公开,减少公众对同样信息的重复申请。
  四、咨询情况
  总局2012年共接受公众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96%以上是电话咨询。
  五、复议诉讼情况
  总局2012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总局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3年工作措施
  2013年,总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修订完善《权力风险流程图》,凡是不涉及秘密和敏感内容的信息,按照总局要求及时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需求的受理和回复。
  三是积极推动内部公开。重要内部管理事项及时在全局公开。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制定防控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拓展电子政务平台应用领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更多审批业务纳入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管理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推动电子政务对电影业务流程的全覆盖。启动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增加服务项目。
  五是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职业资格管理以及机关公务员录用和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在人才推荐、评审、组织培养及考核管理等方面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社会监督。
  六是进一步准确公开与广播影视对外事业发展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重点加强涉外行业管理等行政许可审批有关事项在总局网站公布,接受机构和公众的监督。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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