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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浙江省新广局贯彻落实“一规一约”的实践与思考
2017-07-19   来源:      [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具有文化含量高、导向性明显、辐射作用强等特点。这些行业特点决定其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应高于社会其他行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业中处于特殊而又重要的地位,肩负着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从2015年开始,浙江局以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以下简称“一规一约”)为契机,结合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在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开展“抓行风、促政风、转作风”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年多来,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系统风貌有了全面改观,产业发展有了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持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行业监管先行者、公共服务模范省、产业发展副中心”三大目标建设扎实推进。

一、“一规一约”的出台背景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是传播行业,属于高门槛行业,国家和社会对从业人员有着高文化修养、高专业水平、高道德操守的期待。近年来,随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行风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纪检监察机关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问责情况看,不讲政治规矩,在社交媒体或其他场合传播政治有害信息;一些从业人员搞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制作或者传播虚假低俗广告;少数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或票据,虚假报销“套取”公共资金、滥发津补贴和劳务费;个别人利用业务谈判权、定价权、刊播权、购销权收受钱物或者违规开办、参股公司以及与特定关系人搞关联交易,为自己牟利或向他人输送不当利益等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行业形象,也给事业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2012年至2013年,浙江省广电系统也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灾区”。据统计,两年时间先后有35家广电单位、110余名个人受到查处。这些受到查处的人员多数是各地的业务技术骨干,不仅给当地的广播影视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重大损失,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教训尤为深刻。

2015年9月,总局从全面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要求入手,紧扣“严党纪严行规,保廉洁保发展”这一主题,向全行业正式颁布了“一规一约”,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职业道德素养、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具体化、岗位化、行为化,细化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行规,以此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浙江局党组敏锐地意识到,行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作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及时把贯彻落实“一规一约”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行业内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一岗双责”的实践担当;作为整顿队伍、整纲肃纪的一次极好机遇;作为改善形象,提升媒体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的有效工作载体,坚持“双管齐下”(教育与防范并重)、软硬并举(他律与自律结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纵横联合,全面覆盖,在全省部署开展“遵规守约”活动。

二、贯彻落实“一规一约”的主要做法

“一规一约”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业自律的必然要求。浙江局注重把贯彻落实“一规一约”与强化问责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强化敬畏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起来;与强化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遏制“四风”回潮结合起来;与强化规矩意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纪检监督工作常态结合起来,做到严防细纠,严督细促,严查细抠,确保“一规一约”落实落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大家普遍反映,过去因少数人不守规矩违法违纪丢失的媒体人“面子”如今又回来了;曾经几代人的拼搏冠以“无冕之王”的那种媒体人的自信如今又回归了;一段时间被个别人玷污的媒体人社会公众形象又一点一点地得到修补并重新焕发青春了。

(一)深入宣传发动,夯实思想基础

“一规一约”是建立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和日常行为规范基础上的内容细化和深化。贯彻执行中,浙江局坚持对内加强教育,使“六个严禁”、“十个不为”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中人人皆知,耳熟能详,并牢记于心,外化于行。省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时将“一规一约”通过局楼宇电视、门户网站等平台广而告之,先学一步,并倡导党员干部从我做起,自觉践行“一规一约”。浙江局党组第一时间将“一规一约”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讨论,率先垂范。对外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出我们整顿风气、整顿队伍的信号。2015年12月,浙江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贯彻落实“一规一约”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寿剑刚代表省局与全省11个市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系统内的11个协(学)会负责人分别签订“遵规守约”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会后,浙江省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单位及时将“一规一约”学习贯彻列入了年度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宁波市文广新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先后举办宁波市新闻界“坚持新闻理想、肩负职责使命”主题报告会、全市新闻单位社长(台长、总编)研讨班、全省新闻职业理想宣讲团报告会,组织引导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开展讨论,身体力行;浙江广电集团将“一规一约”印发集团所属7000余名员工,做到人手一册;华数集团及时将“一规一约”纳入《国有企业管理法规制度选编》,发放给干部职工对照学习;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通过业务培训、知识测试、约谈等形式,并通过集团内部微信平台对“一规一约”内容进行传播,扩大“一规一约”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在第一时间通过集团QQ办公平台,把“一规一约”有关内容传送到集团所属各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并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大家清醒地认识到违反“一规一约”所承担的后果,行规意识深入人心。违反行规就是违反法纪,就会受到严厉惩处成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共识。

(二)积极建章立制,扎实制度篱笆

“一规一约”既是行业发展对从业人员的硬性规矩,也是从业人员自我约束的客观要求。贯彻执行中,系统各单位紧紧围绕新闻宣传、采编经营、节目购销、工程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章立制,强化内部控制,创新监督执纪,抓好违规惩处,把“一规一约”内容细化到具体岗位、每个人员和各个环节,努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的约束机制。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华数集团等单位从源头抓起,及时将“一规一约”内容写进员工聘用劳动合同和与关联单位签订的业务合同中。浙江广电集团针对“六个严禁”中“严禁违规使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资金滥发津补贴、奖金、劳务费”规定,专门制定出台《劳务费和节目专项奖励等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对如何规范发放劳务费、节目专项奖励、技术中心专项加班费、评委劳动报酬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有效地杜绝了违规发放劳务费和虚列支出等现象。与此同时,还相继出台了《广告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节目购销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一系列刚性规定;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依据“一规一约”及时修订《集团直属企业负责人考核分配办法》,对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指标中“出现严重政治导向错误的”实行“一票否决”,扣减企业负责人年度全部绩效薪酬等实施量化考评,进一步规范了工资总额管理,有效地堵住了把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劳务费的漏洞;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及时修订出台《职工违规违纪惩处暂行办法》《新闻采编人员廉洁从业九个严禁》等规章,对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从业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7大纪律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3个方面作出清晰界定,把“一规一约”的要求落小落实落细;杭州广电集团西湖明珠频道长期坚持以公益心办栏目,将从不拿当事人一分钱、喝一瓶水作为外采纪律底线,杜绝“三俗”(庸俗、低俗、媚俗)作品,专门出台了《老朋友广播“腾讯微信”及“今日头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扎牢制度篱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苗头防范,注重防微杜渐

“一规一约”重在积极防范,贵在自我约束。“一规一约”也不是纸老虎,它是实实在在的“高压线”、“防火墙”。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敢于较真,敢动真格,处理一人,警醒一片。上半年及时对“2·23”虚假失实报道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时开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采编经营“两分开”“两加强”等制度、集团地方分社改革创新过程中风险防控建设等情况专项督查和调研,发现苗头,约谈提醒,限期整改,收到较好效果;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把落实“一规一约”与纪检监察工作专项检查、财务审计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督查合力,开展“三抓一加强”活动,即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专项整治检查;纠住突出问题,开展业务合同专项检查,督促出版单位增强合同意识,规避合同风险;扭住年报审计和内部延伸审计,开展审计督查,强化审计追责。2015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汇编了近5年来国内传统媒体单位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内容涉及有偿新闻、新闻敲诈、新闻寻租、虚假失实报道、无证上岗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案例,提醒督促采编人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范在先,警醒在前;浙江广电集团畅通监督渠道,把贯彻落实“一规一约”与落实“八项规定”、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开展“两学一做”结合起来,以频道为重点,通过梳理岗位职责、全面排查风险、划定风险等级,确定了以频道总监、副总监、部主任、制片人、记者(摄像)、广告业务员、节目购买、财务、人事等为核心的30多类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订完善了防控措施,要求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做到“四个要不得、四个做不得”,即功过相抵的思想要不得,法不责众的思想要不得,侥幸过关的思想要不得,吃亏补偿的思想要不得;跑官买官的事做不得,老板买单的事做不得,插手工程的事做不得,权钱交易的事做不得,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杭州文广集团从2008年开始,利用每月一期的文广大讲堂,邀请文化名人、媒体行业资深专家、院校老师开展授课演讲,与集团一线采编人员面对面交流,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遵规守约,渐成风尚。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清新氛围

贯彻“一规一约”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在贯彻执行中,全省系统内各单位把总结经验教训,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动脑筋,想办法,出举措。宁波市文广新局积极推行行政管理事项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机制,并通过省市两级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公布了全市媒体从业人员、新闻出版单位、播出机构的基本情况,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建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把党委政府牵头、社会力量参与、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力,形成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杭州文广集团注重把好从业人员的“进出关”,除把“一规一约”内容学习作为新进人员“必修课”外,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证件管理。对新进人员申领记者证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对离职、调离人员及时注销记者证。各单位还注重发挥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名主持、名导演、名演员等公众人物的示范引领效应,把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有力抓手,做好宣传文章,发挥导向作用。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把执行“一规一约”情况作为青年领军人才和首席编辑评选的重要标准,召开集团干部人才工作会议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组织表彰会,对评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浙江广电集团不断选优纳新,聘用、培养、选拔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组建兼职监督队伍,在原有34名纪律监督员的基础上调整扩充至44名,使纪律监督工作实现了集团全覆盖。同时,对预算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立完善了招投标采购项目主体、评标小组评委和投标方三方的廉政责任体系,即实行与主要负责人签订“重大采购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与每个评标项目现场的评标专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与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设备物资供应商签订廉洁共建协议书制度,从机制层面把各类风险防范完善到位,消除隐患和漏洞,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落实“一规一约”的几点启示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行有行规。行规作为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守则和约束规则,具有一定的制约效力。“一规一约”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弘扬行业良好风尚,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规范进行自律和约束的行规。实践证明,“一规一约”是当下规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行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行业形象的有效途径,必须一以贯之,持之以恒。

启示一: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校准从业人员思想“航向标”。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并不是所有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在办报、办刊、办台、办网、办出版社的指导思想上都是很清醒的。比如,有的认为报刊的舆论工具性质与市场经济很难兼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能兼得;有的为了谋求个体利益,关心的是收视率、收听率、上坐率、点击率、发行量,在乎的是赚取了多少利润,等等。由此带来的认识偏差、思想偏航,阻碍了事业发展,影响了队伍形象。因此,校准从业人员的“航向标”至关重要。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来说,就是要始终把防止从业人员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作为防范重点,把“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保持政治定力,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基本要求,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政策上加强引导。要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立人格、讲品位、重品德,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赢得广大读者、观众、听众的喜爱和欢迎;要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办出版社”的意识,树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大局观”,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传播更多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作品为己任;要充分发挥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名主持人、名导演、名演员等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坚持和倡导“讲政治、守规矩,扬正气”的选人、用人导向。

启示二:要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筑牢从业人员言行“防火墙”。近年来,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先后开展了“禁止有偿新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以及“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显着增强,新闻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应该看到,有悖新闻职业道德,滋生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良广告和低俗之风的“土壤”还有待进一步净化,个别报刊、电台、电视台打“擦边球”,片面追求市场“卖点”和商业利润的现象还偶有发生。对此,要有守阵地意识、持久战准备,不能毕其功与一役。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一规一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用制度规范,用行规约束,打造立体化的监督执行体系。要严格执行“一规一约”惩戒措施和党纪党规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常打“预防针”。同时,还要敢于动真碰硬,把软约束变成硬规矩,把自我约束与社会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弘扬职业精神,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感和岗位使命感,自觉践行“一规一约”,时刻做到心存敬畏,谨言慎行。

启示三:要充分发挥党纪的威慑作用,架起履职监督“高压线”。再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等同一纸空文。“一规一约”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基准底线,党规党纪是从业人员的“高压线”。发挥党纪党规威慑作用,必须在动真格上下功夫,始终把纪律和行规挺在前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是党的喉舌和重要思想文化阵地,容不得心存侥幸,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规矩,严守底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党绝对忠诚,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坚决抵制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就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坚持问题导向,补好存在短板,严格执法肃纪,让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要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风过草抬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卷土重来;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选准用好事业的带头人,以风清气正的环境、可学可敬的标杆影响和带动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一规一约”;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并综合运用检查、巡视、审计等监督手段,抓早抓小,警钟长鸣。(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来源:《新闻出版广电党建》  2017年4月号(总第1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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