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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文分离与现代民族国家:“白话文”的历史误会及其意义(下)
2017-01-12   来源:      [ ]

商伟


五四白话文之争具有广泛的历史、政治和文化意义,绝不仅限于语言文字领域。从历史来源看,它与现代欧洲的个人、族群的主体构建和国族认同密不可分。因此,我们今天回顾五四白话文运动,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中、西方由传统帝国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不同道路,以及与此相伴随的许多重要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今天依然面对,迫切性甚至有过于一个世纪之前。


一、从帝国到民族国家:中国道路与历史经验


实际上,作为五四白话文运动的领袖,胡适并未深究现代欧洲地方性口语书写(vernacular)的深刻意义,那就是伴随着帝国的崩溃,从地域、种族和宗教文化的观念出发,建构具有内部同一性的、单一的现代民族国家。至为关键的是,拼音文字的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为这一新的身份认同提供了理论依据。也就是说,现代欧洲的民族国家是以口语为基础来重建书面语的,而所谓口语,就是当地人使用的地方性俗语,后来发展成为民族国家的语言文字。后者不仅与民族国家内部具有同质性的族群、宗教文化和政治共同体,达成高度的一致性,而且还参与表述并塑造了这个共同体内部的同质性。

我们知道,胡适和他的同仁们并没有以当时的口语为根据,创造出一种新的书写形式,而只是破坏了帝国内部两种汉字书写类型共生并存的格局,以vernacular的名义,用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也就是假借vernacular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在帝国的内部,完成向民族国家的历史转化,而不是以地域、种族和语言为依据,将一个庞大的帝国分裂成不同的民族国家。

因此,我的本意并不是在五四白话文的题目上做一篇翻案文章,而是以此为例,来观察和理解现代中国从帝国走向民族国家的不同途径,同时也试图把握中华帝国遗产对现代中国的影响。毋庸置疑,中国式的民族国家是为数不多的例子之一:保留了帝国内部跨区域、多民族,以及不同宗教、文化和语言文字(包括汉字之外的满、蒙、藏、回和维吾尔等文字)共存的状态。仅就汉字书写而言,恰恰是“结构性的言文分离”在保持帝国内部生态的多样性,包括方言口语的多样性,以及避免或减少地区、族裔、宗教和文化冲突等方面,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总的说来,哪怕是相对统一的汉字书写系统,也并不必然对地区性的语言差异产生压制和破坏,反而因为提供了帝国内部书写交流的可能,起到了保护地区性语言的作用,至少在口语的范围内确保了不同地区内部自由使用方言交流的自主空间,而没有以标准的文字书写系统去统一口语。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的文字整合性与口语多样性之间,达成了相互补充的关系,不是剥夺与被剥夺、压制与被压制的关系。遗憾的是,这样一个观照的视野,常常被后起的民族国家的叙述逻辑所遮蔽或扭曲。

相形之下,现代欧洲式的“言文一致”,由于配合着族裔、宗教和文化认同的分化,以及现代民族国家的诞生,重新勾画了世界图景,同时也在历史上造成了惊人的冲突、暴力和流血。以语言文字为出发点来做观察,就不难看到,这一过程一方面造成了历史文化的剧烈断裂,而这种断裂式发展的模式正是西方历史上常见的模式;另一方面,书面语的种类增加和日益多元化,几乎毫无例外,都是以牺牲口语的多样性为代价的。没有进入书写和印刷的地方口语(包括小的语种和方言),受到了压抑和排斥,并直接导致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冲突,或引起共同体内部政治代表性的危机。哈贝马斯曾以德国为例,分析了德国解决国家统一性的问题时,如何在语言社群的文化边界与法律社群的政治边界之间,难以达成妥协。以后者为依据,就不得不把一些非德语的少数族裔纳入民族国家的版图,而把另一些讲德语的少数族裔排除出去。不仅如此,围绕着构建语言共同体的同质性所采取的各种政治、文化措施,又都不免破坏了有关人民/族群作为有机体的观念,而这样的观念正是民族国家所赖以成立的前提之一。法国的情况就更复杂了,除去行政的同化手段,法国大革命也在创造“法兰西人民”的政治共同体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见民族国家语言文字的确认和成立本身,从来就不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充满了权力和暴力的操控与运作。

对于中华帝国的模式,当然也要做历史分析。清帝国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从前,但如同所有的帝国那样,也是自始至终与权力、暴力密不可分,但运作的领域和方式显然又不同于现代民族国家。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必然会涉及帝国的合法性论述、行政管理体制、信息交流系统、中央与地方、中心与边缘、方言与地域文化,以及语言文字观念等等相关的问题。只举一例,来看清帝国统一语音的努力及其最终失败,也再一次见证传统帝国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分野。

雍正皇帝于一七二八年颁布了一道手谕,责成福建、广东两省督抚和府州县教官,训导当地学子学习官话,随即又下令,“凡系乡音读书之处”,均需延请官话教官,不会官话的生员和监生、贡生,皆不准取送科举。官话俨然变成了科举入仕的先决条件。第二年又设立了正音书馆,以八年为限,务必见效。此事的起因,据雍正所言,是由于福建、广东两省的官员,在陈奏履历时,仍用乡音,不可通晓。雍正的意图很清楚:他想拿福建、广东做试点,一旦禁“用方言音教书”获得成功,他就要在使用方音读书说话的省份,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但令他失望的是,正音的举措收效甚微。从浙江、江西派去的十二位“正音”教官,发音也谈不上纯正,当地的子弟乡音未除,又学了一口带着吴语、赣语口音的官话,两下无着,事倍功半。不仅如此,教官不谙当地方言,“师徒问答,彼此扞格,实于正音无益”。雍正不得不一再放宽期限,而地方官的报告仍然一如既往,乏善可陈。乾隆皇帝即位第二年,就基本放弃了他父亲的难以理喻的做法。

在正音这方面,雍正是清代帝王中的一个例外。不过,他处理的问题并不限于语音而已,还出自对吏治和地方治理的顾虑。雍正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在皇帝面前连话都说不明白,一旦赴任他省,在“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的时候,怎么可能做到“使小民共知而共解”呢?而体恤民情、上传下达,又从何谈起?更有一事,令他放心不下:“官民上下语言不通,必致吏胥从中代为传述,于是添设假借,百弊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他担心政府派下去的地方官,因为语言不通而被当地势力架空,致使胥吏从中渔利。类似的担忧,在清廷对苗族地区实施改土归流时,已多少可见了。但无论如何,雍正的改革举措最终还是失败了。


二、口语、文字书写与身份意识及国族认同


这里需要回答的问题,不仅是为什么雍正失败,而是为什么别的皇帝没有像他这样做?为什么他的正音实践变成了一个例外?更根本的问题是:在清帝国乃至历代王朝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口语的意义何在?与口语密切相关的地方性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统一发音和言文一致并没有成为帝国统治的当务之急,甚至没有摆到议事日程上来?

原因当然很多,无法在此逐一展开讨论。首先要看清帝国内部是否出现了统一口音和言文一致的迫切需求,也要看官僚系统是否仍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来克服口头交流的障碍。另外,推行统一的发音,还有一个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在缺乏辅助性的技术工具的条件下,实施起来,的确相当困难。但雍正以其满族出身,却能说一口不错的官话,而以汉人为主的福建、广东两省的试子和官员竟然就学不会吗?他难以理解,也失去了耐心。他不懂得,至少是忘记了,闽、粤两地读书人的消极抵制,有更深刻的历史根源:闽南话和粤语多少保留了中古音韵的特征,更接近正统的诗韵系统,也构成了科举考试中诗歌用韵的基础。而清廷推行的官音,以后起的北方话为基础,在声誉和地位上,如何可比?不仅如此,清廷在规范字音上,也无多建树,以雍正四年(一七二六)编写的《音韵阐微》为代表的清代的官韵系统,借用平田昌司的话说,不过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虚构的框架”。

就语言观念来看,在二十世纪之前的中国,方言口语(亦即与文字相对而言的语言)与现代西方意义上的身份认同无关。方言口语在现代西方理论中的重要性,直接体现为语音中心说。在欧洲现代史上,语音中心论与浪漫主义、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产生了交汇互动。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往往声称,正是在本土语音(native tongues)中,他们发现了自己族群的灵魂和精神。与语音中心说相配套,是一系列相关话语:一方面,西方语言学家以此为依据,建构了世界语言文字线性展开的进化史,从图像文字、示意符号、会意文字,最后发展到拼音文字,同时又将它们在时间中出现的先后秩序,解释成为一个具有内在意义的、自下而上的等级秩序,由此而达成历史的与逻辑的统一;另一方面,在现代欧洲,与语音中心论相伴随的,是关于个人、族群和地方性的一套话语,其中有“母语”的观念、“语言创造人民/民族”的说法,韦伯所说的欧洲历史上的“族群虚构”,包括种族起源和血统的纯粹性、人民/族群作为历史主体的理论——它们彼此关联,推波助澜,共同促成了个人/族群主体性和民族国家主义的全新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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