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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竞争上岗报名时间和放宽报名资格的通知
2006-05-13   来源:      [ ]

总署机关各司(厅、局),署直各单位:
  按照竞争上岗通知的日程安排,竞争上岗报名工作已于5月10日结束。从汇总情况看,各个职位报名人数不够平衡,致使某些职位尚不能形成竞争。此外,尚有一些人员因工作原因错过报名,希望延长报名时间。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5月12日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并适当放宽机关主任科员和直属单位人员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5月12日至5月15日下午5点,周末有人值班。
  报名地点:人教司干部处408室、409室。
  联系电话:408室:65212718;409室:65212719。
  二、关于放宽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在署直系统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竞争上岗:
  (一)机关主任科员基层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且任职满1年者,可报考副处长职位。
  (二)机关主任科员或直属单位正科级干部任职时间满2年者,可报考副处长职位。
  (三)直属单位中级职称满2年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报考副处长职位。
  (四)直属单位副高级职称满2年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报考正处长职位。
  三、有关要求
  1.凡符合参加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人教司报名,并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2.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如有在外地出差者报考,可由其他同事代替报名,事后再补报名材料。
  3.在延长报名期间,已报名人员可以到人教司干部处调整报考职位;如组织决定调整报考职位,事先将征求本人意见。
  4.竞争上岗工作通知及有关资料请随时上总署办公网和政府网站了解。
附件:竞争上岗报名一览表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竞争上岗报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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